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3月1日讯(通讯员 涂继红 谢凡 谢专)2月28日,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南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律师代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各位代表从《南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的程序上、制定主体的合法性及具体条款等方面分别发表看法,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南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组(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在充分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力争早日印发实施,使其发挥规范性文件的社会作用,改善南县城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乱象。
《南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36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建筑垃圾定义及处置原则、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消纳等;明确了建筑垃圾应倾倒至专用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条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条件等。
目前,南县还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建筑垃圾管理加以规范,导致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效果不够理想,出现了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混乱、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不足、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突出等问题。
“办法颁布以后,将对南县建筑垃圾管理提供基本遵循,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和垃圾处置各环节管理,还将对南县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起到积极的作用和明显的效果。对提升城市卫生和市民生活环境,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舒志福表示。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涂继红 谢凡 谢专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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