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月18日讯(通讯员 易应宣)近期,益阳市连续查处2起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2人被行政拘留。
查获现场。
1月13日,资阳区应急局联合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在幸福渠收费站查获两起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相关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轻型仓栅式货车非法运输475件鞭炮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至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在资阳区幸福渠收费站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询问、调查,张某对自己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抱有侥幸心理,在没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运输资质的前提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民警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并以涉嫌危险作业立案进一步侦查。
查获现场。
同日同时段,执法人员在幸福渠收费站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施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运输高氯酸钾、硝酸钡、聚氯乙烯、甲型铜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220余件,经查,在运输过程中无押运人员,未开启GPS定位、实时监控,未悬挂安装警示标志,民警当即对施某进行了拘留,以涉嫌危险作业对其立案侦查。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易应宣
编辑:岳敬然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646845/52/13456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