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近日,赫山区一居民因在高层住宅建筑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被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警告。
此前,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685号安全出口处有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飞线充电,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当场改正。该小区业主申某某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685号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飞线充电,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申某某进行了当场警告。
申某某经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当场警告后,改正了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申某某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消防法规。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