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9月30日讯(通讯员 曹宇昕)9月30日,资阳区法院顺利执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胡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资阳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对王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查,王某现有财产不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进一步核实,王某经济困难,无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身患高血压、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近期又因脑溢血、中风等原因多次住院。王某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组织调解减少赔偿金,并提交了出入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
该案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对于王某来讲,一次性全部给付显然无法实现。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兼顾考虑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及履行能力,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充分释法说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磋商。9月中旬,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将赔偿金减免至33000元,王某及其家属经多方筹措将33000元赔偿款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民生案件虽然“小”,却牵动着普通百姓的冷暖,资阳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用情办民事,用法安民心,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曹宇昕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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