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活动现场。
红网时刻 通讯员 彭嘉诚 益阳报道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带头履行法治乡村建设职责,有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增强全面法治观念,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益阳市乡村振兴局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采取以集中学、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刻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亮点举措、重大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坚持以测促学、以学促用、促能力提升,并积极引导农民党员群众参与学习,营造人人参与学习,个个争先学习的浓厚氛围。
宣传活动广覆盖,全面掀起群众学法热潮
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订购2000册《乡村振兴促进法》参与“三下乡”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走访入户,将《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带到了田间地头,宣传农民生产生活惠民政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将案例、法理说清楚、讲明白,增加法律法规宣传的趣味性;利用村民大会、屋场会等集中宣讲,坚持把讲法律条例、讲案例结合起来,让《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以学促用重实践,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将《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传与“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愿、资源优势、地方特色,瞄准打造乡村振兴各地发展亮点,依法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彭嘉诚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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