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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税务:落实“黑名单”制度 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红网时刻 通讯员 盛蓉 益阳报道

“你们又来送文书吗?”“是的,我们送‘黑名单’告知书来了!”一见到益阳市税务局稽查人员,看守所的民警就好奇地问。原来,这个月税务稽查人员已经来了三次了。

事情要回到几个月前,益阳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接到桃江县公安局移送的关于桃江县亚孚加油站的涉税违法线索函。由于案件较为复杂,税务稽查部门先后多次同当地公安、纪委监委、电力、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部门交流案情、调取资料、分享情报、争取支持,多方发力收集企业涉税违法的相关证据。最终,经过各部门通力配合,确定了桃江县亚孚加油站在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采取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共计少缴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款764.78万元的违法事实,并将其中少缴的732.43万元税款定性为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稽查部门追缴了上述少缴税款并加收了滞纳金,对其定性偷税的税款处以1.5倍罚款,并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什么是税收违法“黑名单”?上了“黑名单”又有什么后果?为什么涉事企业会“闻黑色变”?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税务部门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信息公布的相关政策,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后,通过“信用中国”、税务部门门户网站等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度。这是税务部门实施税收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重要制度。

本事件中,在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工作时,由于该公司法人代表唐某因涉及刑事案件暂被看守所收押,并且唐某对于被税务部门纳入“黑名单”行为不予认可,多次不予配合签字。税务稽查人员送达文书时,与看守所进行多次协调,委托民警向当事人转达“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唐某最终受理文书并签字确认。

益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益阳稽查始终保持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执行案件时,对符合标准的案件及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降低其纳税信用级别,实施严格控票、从严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同时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近三年来,益阳税务稽查部门已对31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有效提升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推动了诚信社会建设。

下一步,益阳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将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加大“黑名单”宣传力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营造“天朗水清”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盛蓉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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