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办理相关业务。
红网时刻益阳10月12日讯(通讯员 刘俞江)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村民李和秀已年过九旬,按国家政策每月可领取100元高龄补贴。以前,为了领到这笔钱,儿子晏小平没少往村里的党群政务服务中心跑。
10月12日,又到了为父亲申领高龄补贴的时间,其子晏小平又一次来到村党群服务中心。“我来开个健在证明,再盖个章。”“晏小平,以后这个健在证明就不要了,相关部门通过与卫健委来核对信息。”工作人员晏峰拿出相关文件,文件上显示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是36项,清单上每一项取消证明的事项都标注了清晰的替代途径。
近期,南县浪拔湖镇根据市县两级指导,出台了《浪拔湖镇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文件,文件内包括应当出具的证明事项和不应出具的证明事项两个清单,为村级组织减负提供政策支持。清单发布后,群众办事方便,村干部肩上的担子也减轻了几分。“该我们出具的证明,我们及时准确开具;不应出具的,清单一目了然,群众也能理解支持。”兴桥村党支部书记高国祥说。
下一步,南县浪拔湖镇将严格落实指导目录,把村级组织应当出具和不应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放大制作成告示牌,放置在村便民服务中心显眼位置,以便办事群众深入了解证明事项开具要求。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刘俞江
编辑:岳敬然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646754/56/13150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