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在现场指认。
红网时刻益阳10月12日讯(通讯员 秦滔)“我晓得这是违法的,但想着是帮朋友的忙,就还是做了!”当拿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一刻,违法行为人王某后悔不迭。
10月10日,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巡逻警力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国道536线桃花江镇创业村路段的中心隔柱有缺失,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缺失部位的切口平整,不是被车辆撞毁,倒像是被利器切割所致。考虑到该路段车流量大,如不尽快将缺失部位复原,很有可能会发生因车辆或人员横穿道路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巡逻民警一边采用反光锥桶进行临时隔离,一边向大队指挥中心反馈信息,要求尽快找到损毁交通设施的违法人员。
民警调取的监控显示,2023年9月27日11时许,在国道536线桃江县桃花江镇创业村路段,一名男子手拿切割机来到道路中心隔离栏位置,手起锯落,将其中一根隔离柱切断,然后将其扔到了道路一侧的泥地里,便潇洒离去。不多时,一队送葬的村民浩浩荡荡地从道路东侧横过道路至西侧,所过之处恰好是隔离柱被切割的缺口位置。通过缜密调查,10月11日上午,交警一中队民警锁定男子王某就是实施损毁交通设施的违法人员,随即依法传唤王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很快就承认了是自己用切割机将隔离柱切断的违法事实。原来,王某的朋友家办白事,其应邀帮忙,27日是出殡的日子,为了方便出殡队伍横过道路,王某竟然打起了道路中心隔离柱的主意。
当天上午,桃江公安交警部门对王某故意损毁交通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事故,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的违法行为处以伍佰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被损毁交通设施原状。与此同时,桃江交警大队将送殡村民不顾安全横穿道路的情况反馈至桃花江镇政府,建议镇政府约谈涉事村委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引导,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秦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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