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余某进行行政处罚。
红网时刻益阳5月17日讯(通讯员 袁凡)“既是禁渔期又是禁渔区,还敢明目张胆地在公共河道用丝网捕捞鱼的行为,该罚!该处置!”一位河道旁的村民对执法队员说道。近日,南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麻河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在全镇进行禁捕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起违规捕捞的行为。
据调查,该非法捕捞人员余某,南县麻河口镇本地人,家庭经济情况较差,想通过捕捞水产品卖钱来贴补家用。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考虑到余某系初犯,没有渔获物,认错态度良好且主动上交违法使用的单片刺网一套。经综合考虑,决定对他禁渔期用丝网进行捕捞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地笼网、丝网是渔业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它危害很大,不仅会破坏河湖生态资源,还会阻塞水道,影响船只通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麻河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辖区内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联合其他部门全面排查清理水面、岸线遗留渔网网具等遗留物,以保证禁渔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0人次,立案查处50起。清理地笼网3000多个,渔网近20个。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袁凡
编辑:邹君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646749/51/1266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