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处逆行违法。
红网时刻益阳4月26日讯(通讯员 秦滔)“你这样一路逆行过来,知不知道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今天必须对你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月26日,在桃江县城芙蓉路与谷山路交叉路口,执勤民警依法对一名驾驶电动车逆行的驾驶人开具罚单。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着力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连日来,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通过定点查纠、错时巡查等勤务方式,在城区全面加大了对“摩电”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具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营创良好的出行环境。
26日下午14时许,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芙蓉路自西向东一路逆向行驶而来,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执勤交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并对驾驶人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表示,自己是为了贪图方便,想着靠边逆行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但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才认识到了自己逆行的行为既违法又不安全,他诚恳地接受了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和现场处罚,并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守法出行。
在随后的一小时内,执勤交警现场查处了近30起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在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分别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罚。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秦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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