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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资阳区纪委监委查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1.张家塞乡正科级退休干部陈天保骗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陈天保伪造合作社申报资格,骗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49万元。2022年1月,陈天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2023年6月6日,陈天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原退休费待遇。

2.长春镇李家坪村套取种粮补贴、村级平台资金问题。

2022年7月,李家坪村虚报耕地面积套取种粮补贴22563元用于村级开支;2022年12月,李家坪村虚列开支套取村级平台资金22019元用于村级开支。2023年8月28日,李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欧阳正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桥河镇新胜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落实不力的问题。

新胜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不严不实,村第一书记郭帆迅、村党支部书记龚志明责任意识不强,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乡村振兴分管领导姚敏履职不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新胜村包片领导邱楚镇指导督导不到位。2022年11月,新胜村在迎接省乡村振兴实地考核过程中出现资料准备不充分、群众满意度不高、农村电商主体和品牌化建设工作流于形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7月6日,姚敏、邱楚镇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3年8月30日,郭帆迅,龚志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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