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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动“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醒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现将桃江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水运事务中心副主任夏凯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1年年底,夏凯受某培训学校委托,就船员培训事宜与市级部门对接工作,期间先后3次接受该培训学校宴请。夏凯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8月,夏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8月,杨辉为养殖户刘某某销往外省的生猪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期间先后收受刘某某赠送的和气生财香烟3条。杨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杨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潭镇基固庙村党总支部书记薛志光、党总支部委员熊辅洪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21年1月,薛志光和熊辅洪虚报工程款套取资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贴,其中薛志光、熊辅洪各领取0.4万元。2022年11月,薛志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辅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补贴,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充分说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来源:竹廉桃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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