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
红网时刻益阳8月18日讯(通讯员 胡紫鑫 曹晓艺)近日,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为逃避处罚,男子竟当即“喊冤”,谎称自己只是挪车并未酒驾。然而,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男子的谎言最终被戳穿。
8月8日晚,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交警大队在河坝镇城区某酒吧附近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当晚23时许,执勤民警见路边一男子坐在摩托车上,上前盘查进而发现,男子满身酒气,说话结巴且眼神闪躲,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面对检测结果,男子坚称自己只是挪了下车,并未骑车。由于当时民警与男子中间隔着一辆白色小轿车,未目击男子骑行现场,为还原真相,民警走访了附近群众、酒吧工作人员及当晚与男子一同喝酒的人员,最终确定了男子夜间活动轨迹,并调取男子活动区域的监控视频。
根据视频显示,男子18时许在河坝镇某酒店吃饭,随后来到酒吧,20时许,男子从酒吧骑摩托车去了某药店,然后返回。23时许,男子再次骑车上路,驶出约30米后拐向路边停靠。“视频中骑车的人是谁?”民警指着监控视频的骑行者问男子,铁证面前,男子叶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醉驾驾车的事实。
据叶某交待,当日朋友过生日在某酒店聚餐,因身体不适没有喝酒。可到了酒吧,叶某架不住众人“宁伤身体,不伤感情”地反复劝说,便端起了酒杯,几杯下肚后胃有些难受,于是去药店买药服下后重返“战场”。尽兴归家时,叶某认为酒吧离家较近,且夜已深,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于是心存侥幸骑车上路,没料到刚出门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目前,叶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此,叶某懊悔不已,并希望以自身案例警示大家,举杯相聚勿酒驾,莫让酒杯变酒“悲”。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胡紫鑫 曹晓艺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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