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左)、朱某(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红网时刻益阳9月2日讯(通讯员 邓浩琪)近日,沅江市公安局阳罗派出所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3岁,沅江市阳罗镇人)、周某(男,33 岁,益阳市赫山区人)、朱某(男,33岁,沅江市黄茅洲镇人)等3人。
8月23日22时许,李某、周某、朱某3人在沅江市阳罗洲镇某歌厅大厅包厢喝酒唱歌。结账时,李某觉得歌厅收费贵(两天两笔账共500元),老板同意少50元并拿出现金给李某。李某不要,坐下来继续喝酒,老板便将50元钱放在桌子上。李某准备离开歌厅时,突然感觉自己没面子。于是趁着酒劲,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瓶砸向地面以及墙上的电视机。周某、朱某2人见状,不但不劝阻,反而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一同参与到打砸店内物品的行为中。3人在歌厅内肆意摔打物品,并嚣张地喊“赔得起!”经清点,店内多台电视机、点歌机以及玻璃墙面被3人损毁。
歌厅报警后,阳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李某等3人的打砸行为。面对民警,李某态度依旧嚣张,在歌厅门口对民警进行辱骂。民警依法将李某等3人带离现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酒醒后,李某等3人对自己酒后闹事的行为后悔不已,赔偿歌厅损失20000余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周某、朱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邓浩琪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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