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收缴“地笼子”。
红网时刻益阳7月25日讯(通讯员 杨晖 赵历洪)7月22日,桃江县公安局大栗港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辖区一男子使用“地笼子”非法捕鱼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大栗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居民王某(男,42岁)有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锁定了王某的行踪,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晒在地坪里的小鱼若千,及放置在河道里的“地笼子”套。
在公安机关,王某交代,自己住在河边,一直以来都喜欢打鱼,只要天气允许,常常会到资江支流投放“地笼子”进行捕鱼。虽然知道近年来全面禁渔,但多年养成的喜好很难改变,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在河道中投放“地笼子”。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杨晖 赵历洪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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