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支付赔偿金。
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红网时刻益阳6月10日讯(通讯员 刘建龙 孟强)“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都两点了还没吃午饭,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帮我们调解好了。”6月9日,南县麻河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引发的赔偿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2022年5月31日凌晨5点,陈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南县县道003线麻河口镇官正垸村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事发地点时因注意力分散加之天气有雾,不慎撞到前方骑自行车的温某,致温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由于陈某未对现场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导致在该事故发生约3分钟后,温某被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的杨某再次碾压,事后,伤者温某因伤势严重被送至益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经医生诊断,77岁高龄的温某肝、胰腺、十二指肠及右肾均有挫裂伤,双肋肋骨骨折,造成失血性休克,需要继续在ICU进行治疗。
6月9日上午,温某家属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受理该案件后,迅速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查,当地交警部门初步认定驾驶员杨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陈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受害方温某无责任。三方当事人均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但就赔偿金额方面产生了分歧。温某家属表示温某一直在ICU接受治疗,至今昏迷未醒,目前已花费治疗费14万余元,后续治疗费用巨大,要求赔偿60万元。陈某和杨某则表示自己家庭情况困难,且驾驶车辆未购买保险,赔偿能力有限。考虑到实际情况,调解员反复做三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向肇事方阐述赔偿标准的依据,向受害方阐述走诉讼途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下,三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相互理解。陈某一次性赔偿温某各项损失87000元,杨某一次性赔偿温某各项损失95000元,当场支付完毕。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龙 孟强
编辑:田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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