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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馋到洞庭湖锚鱼 益阳三男子非法捕捞落法网

王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指认非法捕捞工具和渔获物。

红网时刻益阳4月28日(通讯员 胡紫鑫)因听闻洞庭湖里的鱼类尤为鲜美,益阳南县三男子为满足口腹之欲,不惜铤而走险到禁渔区锚鱼,结果鱼还没吃到,人已落入法网之中。4月2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陈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通湖公安分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化水域巡查的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以实际行动为长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4月19日,大通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东洞庭湖北洲子镇堤段开展禁捕巡查,当日15时许,王某等三人在东洞庭湖水域非法捕捞结束欲返回时被巡查组查获,现场收缴非法捕捞工具若干、渔获物17.5公斤。

经鉴定,三人使用的渔具为耙刺类渔具中的钩刺耙刺,锚钩锋利无比,即使侥幸逃脱的鱼类被锚钩划伤后也难以存活。钩刺耙刺类渔具对长江江豚等保护动物威胁较大,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中明令禁止使用此类渔具。

4月25日,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至大通湖公安分局侦办,大通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讯问,王某等三人对自己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胡紫鑫

编辑:田伶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22/04/28/11174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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