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安化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一、安化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工蒋胜军醉驾问题。
2021年4月30号晚,蒋胜军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32mg/100ml。2021年12月,县人民法院对蒋胜军作出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2022年1月,蒋胜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二、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职工周永辉酒驾问题。
2021年6月8日晚,周永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9mg/100ml。2021年6月,周永辉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540元。2022年1月,周永辉受到警告处分。
三、安化县马路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洪武酒驾问题。
2021年9月28号晚,刘洪武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2021年9月,刘洪武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2022年1月,刘洪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安化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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