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2年“3.15”之际,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红网益阳站推出关注3.15栏目以此唤起全社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关注,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维权案例四
新油烟机三包期内多次维修仍不好资阳区市监现场释法助力维权退货款
案例简介
2021年6月,家住资阳区的肖先生在资阳区某电器城以1686元的价格购买了品牌油烟机一台,安装后的第二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当时进行了维修,维修的售后称如果下次再次出现相同情况会无条件退货,但这二个月时间里油烟机又陆陆续维修了4次,市民肖先生不再接受维修方案,要求退货。2021年8月23日,消费者肖先生求助市长热线平台投诉。
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长热线派单后,立即前往该电器商场进行调查,该商场负责人介绍,投诉人到电器商场投诉后,他们立即与厂家售后进行了联系,消费者投诉事因清楚、属实,但厂家售后不同意退货。证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当即组织商家,生产厂家售后的有关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商场、厂家售后给予消费者退货。厂家售后表示同意,电器商场当场就退还给肖先生1680元货款。
案例评析
消费者购买此类大宗商品,应该要求经营者提供购物凭证,售后维修以后,要保管好维修记录卡,并要求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注明维修的时间,也可以第一时间拨打生产厂家的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以上证据,遇到消费争议时,可以凭保管好的证据材料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以便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与厂家也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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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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