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3月11日讯(通讯员 陈思文 刘青)“感谢司法所的协调,几年来的麻纱终于可以得到解决。”3月10日,南县浪拔湖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当事人对司法所不断言谢。
当事人程某介绍,其在2020年与一公司签订装修工程项目,在按质按期完成工程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收到工程尾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向镇司法所申请了法律援助。浪拔湖镇司法所随即组织人民协调委员会开展工作,厘清问题、收集原始材料、组织协调座谈,利用3天时间,司法所便协助矛盾双方解决了两年以来的问题。
近年来,浪拔湖镇不断增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水平,建立联防联调机制,优化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水平,充分依托基层司法所指导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在指导与实践工作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相对强制执行力,有效节约了社会公共资源,也实现了群众维权成本低、周期短、效率高的效果。”镇分管领导肖光明表示,接下来,浪拔湖镇将不断探索基层治理的有效经验,整合资源,为营造平安社会环境贡献法制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陈思文 刘青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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