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2月16日讯(通讯员 高涛)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储存、运输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爆炸,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月14日,赫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危险作业案,抓获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龙某(男,43岁,江西宜春人)。
2022年2月8日22时许,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朝阳大队民警在长益北线高速益阳泞湖路段处置一起车辆侧翻事故时,发现事故车辆为满载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的重型厢式货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尽管驾驶员龙某拥有爆炸品道路运输资质,且随车携带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但仍存在未按准运时段运输和超载运输等行为,有危险作业的嫌疑。
接到移送线索后,泉交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查明龙某在《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规定发车日期为2月9日、承载量1200箱的情况下,于2月8日驾驶货车装载2420箱烟花从浏阳驶上高速。为逃避监管,龙某还在运输途中故意关闭GPS,结果在进入益阳境内后不慎发生侧翻事故,造成车辆和装载货物、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厢内烟花爆竹未引火爆炸,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经讯问,龙某对自己涉嫌危险作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4日,犯罪嫌疑人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危险作业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所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希望广大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高涛
编辑:田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