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右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12月9日讯(通讯员 康固生)成天无所事事,为了所谓面子,替朋友跑分一天,产生流水499979元,获利400元。却因这一行为而触犯法律。近日,孙某某(男,32岁,益阳市大通湖人)被沅江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3月份,孙某某的朋友曹某打电话(已落网)约其到株洲玩。因在家无所事事,孙某某便从老家坐车到了株洲某酒店见曹某。在该酒店里,孙某某看到曹某拿着手提电脑跑分,就问这是做什么,曹某告诉他这是跑分,就是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入账和转账,从而达到为其洗钱的目的,并从中获利。曹某还告诉孙某某,一天12小时就是转账和出账,只要他想搞,就给他400元一天。一开始,孙某某没有动心。有一天,曹某找孙某某,说他在酒店房间里呆久了闷得慌,想出去玩一天,请孙某某帮他跑一天分,他给400元一天。孙某某见曹某确实是想出去玩,想到这既帮了曹某自己还能得400元,就答应了。于是曹某便手把手教孙某某跑分。学会后,从当天中午一直到次日凌晨,孙某某就一直呆在酒店房间里帮曹某跑分,共产生流水499979元。曹某回来后,给了孙某某400元。孙某某想到,跑分工作时间长,赚钱又不多,劳累而且风险大,就再也没有参与了。
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摧毁曹某跑分团伙后,对其他涉案人员循线追捕。12月3日,孙某某在沅江市阳逻洲镇某网吧上网时,被阳罗派出所民警抓获。
目前,孙某某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康固生
编辑:岳敬然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21/12/09/10540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