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以下这一例例交通事故在警醒着我们不要心存侥幸
也在告诉我们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2021年2月24日15时58分许,邓某辉驾驶湘H7V*43普通二轮摩托车在S313线沅江市草尾镇三星村加油站交叉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与李某驾驶的湘H78*96中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造成邓某辉受伤、两车受损。所幸湘H78*96上9名乘客都按规定系了安全带,无人受伤。邓某辉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头部因受到强力撞击受伤。
2021年8月31日17时37分许,文某伍驾驶湘H58***重型自卸货车沿G234线桃花江镇往桃江县灰山港镇方向行驶,途经神仙坳路段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由孟某忠驾驶的摩托车(摩托车搭乘其妻子杨某元、外孙女刘某),后又连续撞到前方停放路边的粤Y38***小型轿车和前方同向行驶的湘H18***大型新能源客车。事故造成孟某忠、杨某元、刘某当场死亡,四车受损。
9月14日21时30分许,王某驾驶湘H70**1普通低速货车在沅江市南大膳镇义民村十一组路段因避让行人,不慎撞上道路北侧民房围墙,造成副驾驶乘坐人员刘某受伤。刘某因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系安全带,造成肋骨骨裂,多处软组织受损;而驾驶人王某系了安全带,仅手肘部位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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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安全带戴头盔的重要性
据统计,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死于车祸的人,60%以上都是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事故时,若正面相撞,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相撞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近日,益阳各地交警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月25日,桃江县马迹塘镇交警中队结合新冠疫苗接种,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疫苗接种点,向正在排队等待接种的群众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11月10日,南县浪拔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工作小组联合派出所、执法大队,在浪拔湖镇中心小学路口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攻坚行动。
11月17日下午,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共建社区——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粟公港社区,开展平安“益”起来法治宣传活动。
不论是驾车还是乘车等,都需要正确使用安全戴好安全头盔,交通安全事故我们无法预知,但只要我们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就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
素材来源:益阳公安交警、网络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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