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嫌疑人两名。
红网时刻益阳11月29日讯(通讯员 王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安化县公安局对涉枪涉爆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日,滔溪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持枪案、一起非法持有弹药案,抓获嫌疑人两名。
11月24日,滔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滔溪镇某村的简某利经常使用猎枪伙同他人去山里猎杀野猪和野生动物。接警后,滔溪派出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11月25日,经民警调查发现,简某利家藏有一支使用火药为发射动力的猎枪一支。民警依法将简某利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期间,民警得知李某光也曾与简某利一起去打过猎。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李某光家中,民警发现有霰弹两枚。
目前,犯罪嫌疑人简某利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李某光因涉嫌非法持有弹药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王智
编辑: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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