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1月16日讯(记者 曾凤玲 通讯员 龚月)11月16日,在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举办了全省严厉打击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行动现场推进会。
会上,来自益阳市、湘西自治州、湘潭市、株洲市4个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作经验交流发言,总结前段工作成效、推广交流经验做法,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查找短板和弱项,以进一步推进行动落地见效。
益阳市市监局负责人正在作经验交流发言。
特殊食品作为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针对婴幼儿、老年人、亚健康甚至一些病患特殊人群,为其提供营养需求、调节生理机能、改善健康状况,事关“老少病弱”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公众高需求、高关注、高期望的领域。
参会人员在桃江县示范门店参观交流。
5月份,湖南省市监局部署开展关于严厉打击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的行动,截至10月底,全省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4.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者9万余家次,发现问题1万余个,责令整改6146家;督促生产经营者提交自查报告25560家次,约谈企业809家次,立案查处1584件;创建特殊食品销售示范县市区27个、示范单位479家;举办科普宣传活动700余场次等。
门店摆放着学习手册。
益阳市县两级联动形成合力,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两大专项整治、夯实监管工作基础、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等五项举措。建立动态监管体系,按网格划分监管责任,即时上传监管信息数据,实现监管成效的最大化。出台了《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具体举措,并将《特殊食品经营四项制度》全部做到制度上墙、规范统一。
《特殊食品经营四项制度》张贴上墙。
今年以来,益阳市市监局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创新引领,组织全市系统扎实开展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成功打造了桃江县资江路等8条示范街道,确保了一区一县一示范街,涵盖全市120家特殊食品经营门店。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使辖区内的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安全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门店内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明显划分摆放区域。
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健在会议中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把特殊食品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牢树底线思维,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保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态度,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特殊食品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含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特别提醒: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不属于药物、普通食品范畴。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宣传具有益智、保护肠道等功能性。特别提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适用于正常婴儿(0-6月龄)、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特别提醒:婴幼儿配方乳粉不能代替母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您:
选购保健食品请认准“蓝帽子”:
选购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请认准“国食注字TY”;
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请认准“国食注字YP”。
来源:红网
作者:曾凤玲 龚月
编辑:刘丽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21/11/16/10402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