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投案自首。
红网时刻益阳11月10日讯(通讯员 王鹏 禹趣)11月3日、8日,桃江县公安局灰山港派出所先后成功规劝同案2名在逃的同案人员投案自首。
2020年2月,刘某其(男,31岁,灰山港镇人)、胡某(男,31岁,灰山港镇人)等人在灰山港镇某一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拒绝提供身份证,酒店工作人员不同意为刘某其等人办理入住。谢某强等人当即打砸酒店前台电话机、电脑显示器等,并打伤酒店一方人员,之后,刘某其、胡某一直潜逃在外。
接到报警后,灰山港派出所多次到刘、胡两人家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动员刘某其、胡某两人投案自首。在民警的真诚规劝和法律强大的威慑下,2021年11月3日、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其、胡某先后主动到灰山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其、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王鹏 禹趣
编辑:田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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