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链蛇。
红网时刻益阳6月11日讯(通讯员 余岭 尹锋)6月11日凌晨5点,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人员在该县张家码头市场进行禁捕退捕及打击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蹲点检查中,发现来自益阳市新桥河镇的村民符某在售卖其捕获的野生动物。
现场检查发现,符某售卖的野生动物包括赤链蛇1条、虎纹蛙(当地人称石蚌)12只、青蛙14只,均为在当地捕捉。其中,赤链蛇和虎纹蛙属于珍贵野生动物,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蛙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符某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非法捕捉、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已依法移交该县森林公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及相关经营者,野生动物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捕杀野生动物会导致环境恶化,气候异常。国家明令禁止并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其违法后果严重,触犯刑法。市民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余岭 尹锋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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