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月7日讯(通讯员 秦国伟 严雨开)1月6日上午10时左右,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在益阳火车站银城快警路口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包某驾驶一辆长城牌小轿车通过滴滴出行手机软件接单,约定车费12元,搭乘2名乘客从火车站银城快警路口至万达广场。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行为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实施立案查处。以上仅是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客运秩序治理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联合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其平台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应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达到平台合规、车辆合规、从业人员合规,三者缺一不可,对不具备相关资质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2021年春节、“两会”及春运将至,为强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严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切实提升中心城区交通客运服务品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春节、“两会”及春运期间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自2021年1月6日起至1月2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中开展中心城区交通客运秩序治理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规范服务、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规范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道路客运行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参与营运、“两客一危”车辆违规经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面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存在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交通出行服务,促进益阳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秦国伟 严雨开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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