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格依法处理涉案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各大队涉案车辆且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公告如下(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来历证明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到所属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或原主不明的车辆,经公告6个月仍不认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
2020年7月9日
附: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公告涉案车辆统计表
来源:红网
作者: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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