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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一货主因阻碍执行公务被治安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10月10日讯(通讯员 胡卫红 夏建民)10月9日晚上,桃江县灰山港镇铁矿坳村村民刘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8日上午11时左右,桃江县公路联合治超大队执法人员在松木塘镇松木塘村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三台货车涉嫌超限超载,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并引导涉嫌超限超载货车开往灰山港镇治超中队进行过磅检测。在车辆行驶至位于灰山港镇南方水泥公司大门附近路段后,货主刘某要求三辆货车司机驾车离开。治超大队工作人员夏剑立即对货车进行拦截,刘某一把将夏剑抱开,让货车强行离开,导致其中一台车牌号码为湘A-G2197的货车冲关逃逸。

9日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刘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治安拘留5日。

目前,桃江警方正在对其他涉嫌人员和逃逸车辆司机展开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胡卫红 夏建民

编辑:刘慧婷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9/10/10/6114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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