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8月2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冷芬)舍不得出钱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料患病需要用医保卡报销时,夫妻俩竟联手冒用其弟弟的身份信息及医保卡住院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共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54000余元。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3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54432.01元。
现年43岁的贺某机和现年38岁的田某俐系夫妻关系。2018年初被告人贺某机被医院检查出患感染性心内膜炎,因本人没有医保,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在2018年3月至4月期间,便冒用其弟弟贺某某的身份信息及医保卡,先后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桃江县修山镇卫生院三官桥分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其妻子田某俐帮助冒用贺某兵的身份信息和医保卡住院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两人合谋共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54432.0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机、田某俐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其诈骗的主观恶性不深,且因病尚未恢复劳动能力,两被告人家庭困难,三个子女需要抚养读书,无力支付罚金、退还医疗费用,如果判处实刑,则其子女抚养、家庭生活即陷入困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缓刑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国家设置医保基金为公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农民符合参加医保条件的都要积极参保,不要心存晓幸;已参保的群众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医保卡,切勿好心“出借”给他人。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冷芬
编辑:罗玉林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9/08/02/5786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