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7月31日讯(通讯员 李成必)“爱喝酒可以理解,但是他喜欢酒后闹事,经常喊打喊杀,威胁、辱骂他人……”今年6月中旬,赫山区衡龙新区执勤室民警在某社区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时,有群众悄悄地向民警诉说。三十出头的周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两次入狱。他平时嗜酒如命,醉酒后总是撒酒疯,与人一言不合就滋事,搅得当地鸡犬不宁、四邻不安。多名群众都遭受过周某的无端辱骂、威胁,但出于不跟醉酒者计较的心理,加之周某长得牛高马大,受害人敢怒不敢言。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随即开展调查走访,并查明了周某几起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9年5月18日16时许,周某在中午喝完一斤多白酒后来到自家对面某超市,先后无故拦截两名路人,恶意进行辱骂威胁,并按住其中一位七旬老人扬言要打死对方,后被在场群众劝止;5月22日17时许,周某在银城大道某饭店就餐饮酒时,以他人瞟了自己一眼为由,无故辱骂一名在该饭店就餐的顾客,在冲上去准备殴打对方时被饭店老板制止;当晚8时许,处于醉酒状态的周某从家中来到湘江西互通线旁某夜宵摊,持夜宵摊菜刀挥舞逞威风,并端起酒杯到邻桌敬酒,用言语威胁恐吓,强迫他人陪酒,期间对两名顾客实施殴打并造成店内桌椅损毁;今年6月24日,在长沙某工地务工的周某酒后持酒瓶打伤一名同事,后经调解,赔偿对方医药费万余元 ……
当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一些受害人因害怕被打击报复而不愿配合,为消除影响、打消顾虑,7月19日,在掌握周某酒后滋事的相关违法事实后,民警依法传唤周某,随后先行对其决定行政拘留15日。7月26日,在掌握周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后,赫山警方依法对周某变更为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我一喝多了就不知天高地厚想找点刺激,由着性子去找别人麻烦,这次真的摊上了大麻烦 ……”犯罪嫌疑人周某对自己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表后悔,但为时已晚。
警方提醒:天气炎热的夏天,也是醉酒滋事警情高发的时节,饮酒小酌莫贪杯,酒后切莫滋事!
来源:红网
作者:李成必
编辑: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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