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杰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4月25日讯(通讯员 王浩)4月23日,益阳市朝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快速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王某杰(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人)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22日15时许,王某杰骑车在志溪河河堤上转悠时,发现路边工地上停有一台挖机,刚好自己有一片挖机钥匙,于是爬上挖机,试着发动,没想到竟然将挖机发动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王某杰在挖机上操作了几分钟,然后取出钥匙到谢林港镇玩耍。
18时许,王某杰从谢林港镇返回时,发现挖机还在工地上,于是再次掏出钥匙启动挖机。在开出50米远左右时,面对斜坡,王某杰操作不当,导致挖机侧翻在堤坝上。由于害怕承担责任,王某杰迅速逃走。
谢林港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并要求王某杰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王某杰拒不配合,强烈反抗,并将一名辅警的手腕咬伤,一名辅警的手指头咬伤,致参与控制的一名民警倒地,手臂擦伤。随后,王某杰被强行带至分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人民警察执法代表的是法律和国家,妨害公务本质上是挑战法律、对抗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王浩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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