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月8日讯( 通讯员周再明 冷芬 记者单仕平)瘾君子昌胜辉因无钱购买毒品,为了免费吸食,竟先后五次帮朋友昌介文到益阳桥北从毒贩“满兔”处购买毒品海洛因一起吸食。1月8日,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昌胜辉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6岁的被告人昌胜辉系桃江县桃花江镇无业人员,曾因贩卖毒品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分别是十年、一年,可他每次刑满释放后控制不住毒瘾又“重操旧业”。2018年6月14日至19日,昌胜辉为能够免费获取毒品吸食,先后5次帮朋友昌介文在益阳桥北毒贩“满兔”处购买毒品海洛因共3.48克,和昌介文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约2克。案发后,被告人昌胜辉于2018年7月12日被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民警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押回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昌胜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为他人代购毒品并从中蹭吸,以蹭吸的方式牟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冷芬 周再明 单仕平
编辑:卢鹏翔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9/01/08/462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