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2月28日讯(记者 单仕平 通讯员 冷芬 周再明)采取手机微信查找“附近的人”的方式来交友,却交友引来一色狼,刚认识3天约泡吧,且多次劝酒将其灌醉,最后趁被害人无意识状态带到宾馆开房强奸。12月27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赖某三年有期徒刑。
现年20岁的赖某系桃江县松木塘镇竹山村农民。2018年8月21日,被告人赖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手机微信查找“附近的人”加为好友。才过3天,赖某就约了被害人李某来到桃江县大汉龙城附近的菲斯酒吧喝酒。期间,赖某多次向被害人敬酒,被害人喝了约3瓶啤酒。至次日凌晨1时许,赖某提出去吃夜宵,被害人李某、被告人赖某及其朋友遂到桃花江镇的平平夜宵摊吃夜宵,随后,赖某劝被害人李某又喝了3瓶啤酒,见其不醉,再次劝其喝了4杯兑了红牛的白酒。
凌晨3时许,被害人李某醉酒陷入无意识状态,赖某将她背至桃花江镇滨江宾馆301房,趁被害人李某醉酒熟睡之机,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赖某趁被害人醉酒尚未清醒之际,又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被告人赖某于2018年8月31日被桃江县桃花江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从保护自身出发,正确认识和使用各种网络交友工具,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不要因为聊天内容轻信对方,更不要轻易见面。单身女性要避免单独与陌生网友见面,防止遭受身体和财产侵害。如果被侵犯,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报案。
来源:红网
作者:冷芬 周再明 单仕平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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