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1月28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记者 单仕平)11月26日上行,一起失火案嫌疑人陈某从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公诉科长、员额检察官龙益才手中接过了不起诉决定书,并感激地说“太感谢检察官了,给了我弥补过错、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因承包荒山炼山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给农户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我一定汲取教训,积极地修复生态、赔偿农户的经济损失。”
2018年4月20日,现担任湖南金柠农林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陈某,组织雇请桃江县松木塘镇村民陈某某、文某某、王某某等数人在桃江县松木塘镇三节塘村槐家湾组的“洞上”山(山名),采取对山林地流转承包的山林进行烧荒炼山方式,因烧荒炼山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将三节塘村“洞上”地段山中林木烧毁。经桃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失火致“洞上”山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13公顷,宜林地面积27.87公顷。案发后,陈某于2018年4月20日向桃江县森林公安局牛田派出所投案自首,与失火地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了失火地农户的谅解。
11月19日,承办此案的公诉科长、员额检察官龙益才经审查发现,陈某是一位在教育战线上耕耘了多年的特级教师。自从益阳市某所中学退休后,经人引荐携带积蓄毅然返乡,并积极筹资,开始了造福家乡的第二次创业,共筹措资金1000万余元,在松木塘镇三节塘村成立了湖南金柠农林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栽种经济作物油茶林),解决了当地近百村民的就业问题,能够帮助当地村民早日脱贫致富。不料,他在组织雇请当地村民在烧荒炼山中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致案发。经查,陈某曾先后投资200余万元,把村里泥泞路修成了水泥路,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在当地干部群众口碑良好。因此,该院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周再明 单仕平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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