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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重伤他人,潜逃九个月投案自首

红网时刻益阳11月7日讯(通讯员 张剑 王维 记者 单仕平)“我晓得终究会被抓住的,不如早点来自首,图个心安。”11月6日上午9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安(男,38岁,赫山区人)在潜逃近九个月后,主动到兰溪派出所自首。

今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在兰溪镇某娱乐室因琐事与受害人文某某发生冲突,王某安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朝文某某胸部、手部连刺三刀后逃离现场。经伤情鉴定,受害人文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上网追逃。为使其尽快归案,民警多次上门做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妻子和父母的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家属规劝王某安投案,争取宽大处理。11月6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兰溪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2月11日在兰溪某娱乐室持刀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

“现在想起来,当时确实太不理智了,本来和他(受害人)平时关系还可以,为那么一点小事刺伤他,太不应该了,现在总算不用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在后悔不已的同时,王某安也做出了明智的选择。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张剑 王维 单仕平

编辑:张俊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8/11/07/733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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