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0月24日讯(通讯员 曹晓艺)10月22日,南县华阁镇正在田头放鸭子的村民曹某,抬头间远远看见了正走过来的民警,神情顿时紧张了起来。“我喝醉酒骑摩托车是不对,可是我没有伤害别人,只是自己摔伤了,难道这也犯法吗?”没等民警开口,曹某就急着为自己辩解起来。
事情还得从10月15日说起。当天,曹某受邀到大通湖区河坝镇北洲镇东红村的一村民家吃饭,晚上9时许,喝得醉醺醺的曹某不顾他人劝阻,执意骑车着摩托车返回南县,刚出门不远,因酒精发作,意识不受控制,车撞上障碍物倒地,曹某被摔得不省人事。路过的群众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大通湖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协同120将曹某送往大通湖人民医院救治。孰料,第二天,曹某竟然偷偷溜出了医院,玩起了失踪。民警多次电话传唤其到案配合调查,电话要么无应答,要么被掐断。
经过调查,大通湖交警大队根据其鸭子养殖户这一职业身份,顺藤摸瓜,在饲料销售商与村干部的配合下,锁定了曹某日常活动的位置,于是就有了开头这一幕。
目前,正值全省安保维稳“百日会战”的重要时期,酒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是严重威胁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重大隐患,是交警部门严厉打击对象。曹某酒后驾驶造成自伤,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46.77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2款规定,曹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的严惩。
来源:红网益阳站
编辑:任凭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8/10/24/705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