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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忒肥!男子酒驾还袭警,拘役3个月

红网时刻益阳9月19日讯(记者单仕平 通讯员 周再明 符潜知)酒后驾车已违法,在途中被民警拦车接受检查时,竟采取拳打脚踢、抢夺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属妨害公务。9月18日,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龙飞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犯妨害公务罪,并处罚金20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现年37岁的胡龙飞系长沙市雨花区商人。2018年4月20日16时许,胡龙飞回老家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镇一生意伙伴商店里中餐喝酒后驾驶自己的湘AL4F95商务车在桃江县马迹塘镇政府门口路段被正在值勤的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迹塘中队交警拦车现场检查。该中队交警邓某某、王某某要求胡龙飞下车接受检查时,胡某拒不配合,并用低俗言语辱骂交警,还采取拳打脚踢等方式对交警进行人身攻击,当场抢夺交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摔下。交警将其强制带上警车到在马迹塘镇政府附近医院抽血检验过程中,胡龙飞继续辱骂民警,并用脚猛踢了民警邓某某裆部一脚。经抽血检验,被告人胡龙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经鉴定上,被告人胡龙飞损坏的执法记录仪价值人民币800元。案发后,被告人胡龙飞赔偿了价值人民币800元的执法记录仪,并取得了执法民警邓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龙飞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案发后,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龙飞积极赔偿了被损坏的国家财物,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但被告人胡龙飞一人犯二罪,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周再明 符潜知

编辑:张俊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8/09/19/479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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