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综合讯 近日,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夫妻两人跨市前来桃江使用假币,被民警逮个正着。
3月31日,凤凰山派出所接到市民莫女士报警,称在团山大夏附近卖菜时,被人骗走47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何某和吴某夫妇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循线追踪,在桃源县某宾馆一举将两人抓获。
经查,31日当天,何某和吴某携带500元假币,驾车从长沙来到桃江,途经团山大厦附近发现莫女士在路边卖菜,吴某以买菜和换零钱为由,用四张百元假钞从莫女士处换得真钱380元,何某则以买菜为由换得真钱90元,作案后两人逃离至常德桃源。经询问,何某、吴某对其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4月1日,民警将被骗现金送还给受害人。
目前,何某、吴某因持有、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分别处以4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属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若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假币,应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益阳公安发布
编辑:王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