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记者 瞿媛媛)7月14日,市纪委通报了涉及扶贫领域的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沅江市阳罗洲镇永兴社区原支部书记孙新国等4人违规办理城镇低保案。
2010年3月,阳罗洲镇永兴社区原支部书记孙新国在审查低保名单时,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儿子孙永红、孙伟红、儿媳彭春辉、黄小辉及孙子孙浩龙、孙嘉诚采取默认态度,致使其6名亲属违规通过审核并享受城镇低保金,至2016年6月共计75850元;2004年6月至2016年10月,原妇女主任邹丽华先后违规为其婆婆蒋银秋、儿子郑黄、女儿黄俊办理城镇低保,致使3名亲属违规享受城镇低保金,至2016年6月共计49280元;2006年5月,原会计杨文高违规为本人及其妻子宋细兰、儿子杨勋、女儿杨君办理城镇低保,并享受城镇低保金,至2016年6月共计89132元;2007年1月,原组织委员李迪辉违规为本人及其妻子彭关莲、母亲胡玉英、儿子李斌、儿媳杨辉办理城镇低保并享受城镇低保金,至2016年6月共计61416元。孙新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邹丽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文高、李迪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化县滔溪镇新联村原村支部书记刘玉良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案。
2012年5月和2013年1月,滔溪镇新联村原村支部书记刘玉良分别借患有残疾、无住房的五保户刘秋阳和村民刘永安之名,先后两次向镇政府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8800元用于自家茶园基地建设。刘玉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安化县龙塘乡六和村原村支部书记王孟龙虚报套取五保资金案。
2010年至2011年,龙塘乡六和村原村支部书记王孟龙先后将不符合五保政策标准的村民王金榜、王向东、王憬杰、李各连、王金刚、黄宋奇、黄友明等7人申请为五保户,违规套取五保资金共计13100元,用于村级经费开支用。王孟龙还另有其他违纪行为。王孟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资阳区迎风桥镇牛角仑村原村委委员罗大军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案。
2012年10月,时任牛角仑村村委委员的罗大军在不符合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以丈夫刘宇峰的名义将2011年自己新建好的房屋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罗大军分两次领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6000元。罗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桃江县桃花江镇道关山村原村支两委委员兼村报账员曹介周挪用惠农补贴案。
2015年11月,桃花江镇道关山村原村支两委委员兼村报账员曹介周收到镇财政所打入其账户的25000元耕地地力保护惠农补贴款后,不及时入村账,而是陆续取出挪用作家庭生活开支。曹介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
来源:益阳日报
作者:瞿媛媛
编辑:王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