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大力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实施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风险防范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从我省看,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各级党委政府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过度举债的投资冲动有所下降,一些地方已经着手整治违规举债突出问题。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省政府性债务总量仍然不小,特别是隐性债务形式多、增速快,积累的局部风险不容忽视。一是融资平台公司成为隐性债务主要载体。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数量过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层级复杂,管理混乱,违规担保、随意拆借资金现象严重,大部分举债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之外。平台公司盈利能力较差,难以通过自身经营收益偿还债务。二是一些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变相举债。没有收入来源,无具体运营内容,异化为变相举债的工具。不少地方将市政道路、管网建设等工程,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进行融资。三是融资形式日趋多元,风险隐患交织复杂。除常规的银行贷款外,融资租赁、企业债券、PPN、信托融资、中期票据、基金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相互交织,既拉高了融资成本,又加大了监管难度。个别地方民间借贷、名股实债甚至非法集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进一步突显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防范化解力度。
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不仅是重要经济任务,更是重大政治责任。政府性债务问题,说到底是发展理念和政绩观的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仍然存在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势,习惯于走靠高负债拉动增长的老路。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既解决老问题,又立好新规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决不搞政绩工作、形象工程;坚持稳中求进,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保持大局稳定;坚持分类施策,抓住主要矛盾,提高工作实效;坚持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当前,要按照“底数一定要厘清、措施一定要精准、重点一定要保证、底线一定要守住”的要求,明界限、盘底数,化存量、控增量,堵后门、开前门,采取务实举措,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实施“四个一批”。在全面核实甄别全省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停、缓、调、撤”的总体思路,有效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一是停建一批。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项目及重点项目,且本地债务已超过警戒线的未开工项目,予以停建。二是缓建一批。对已开工建设的城市景观等项目,债务成本高、风险大的,暂缓建设。三是调减一批。对投资规模大、标准脱离实际的,压减投资规模。四是撤销一批。对违反中央规定顶风违规举债的,坚决予以撤销。
严把“四道关口”。一是土地供应关。加强对土地储备、招拍挂的监管;土地储备严格按相关规定运作,明确各类平台公司不得再承担政府土地储备职能。二是项目管理关。规范PPP项目,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不合规项目在甄别后予以分类处置。三是企业债券发行关。从严审核把关各级政府平台公司的发债申请,支持有效益的实体企业发债。四是平台整改关。严格按要求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撤销“空壳类”、整合“相近类”、转型“实体类”,对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重大融资行为加强监管和考核。
强化“四个约束”。一是除政府债券外,不得新增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列入债务风险红色警告的县市区不得新增地方债务。三是锁定隐性债务规模,并将化债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绩效考核。四是实行化解存量债务与新增债券额度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开好“四个前门”。一是置换存量债。适时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二是用好新增债。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政府专项债券。三是实施规范的PPP。有序推进除负面清单之外,有稳定现金流和中长期投资回报的PPP项目。四是拓宽筹资渠道。采取预算安排、加快土地流转、处置闲置资产、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化解债务风险,提高政府财力和偿债能力。盘活趴账资金,激发民营资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现“四个确保”。一是保重点项目。统筹资金重点保障中央和省级确定的重大项目,确保“三大攻坚战”协调推进。二是保民生实事。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1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兑现承诺。三是保高质量发展。按照“产业项目建设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产业投资,引导投资转向产业建设和实体经济,确保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四是保大局稳定。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隐性债务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
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句话并没有过时。我们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每一笔政府资金用好,使之遵循经济规律、符合人民意愿。(沈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沈笃
编辑:罗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