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益阳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养犬管理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规范中心城区养犬行为,防止发生犬只伤人和动物疫病传播,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即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与执法,有效遏制中心城区出户遛狗不牵绳、养犬人不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好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广场、道路、小区、庭院等。
四、整治措施
根据《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依法查处。在城市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不用犬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流浪、弃养犬只进行收容、处置。
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益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2日
来源: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益阳市公安局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