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南县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曾亚军酒驾问题。
2022年7月22日,曾亚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曾亚军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2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曾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李泽华酒驾问题。
2022年9月7日,李泽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李泽华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李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县南洲镇新张村第二支部委员会党员周兵强醉驾问题。
2022年10月28日,周兵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周兵强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2023年5月,周兵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上述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公职人员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喊不应、叫不醒,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学习县纪委《党员、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纪〔2023〕142号),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牢牢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底线。
来源:清廉南县公众号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