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沅江市作风建设成果,强化作风建设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十严禁“要求,沅江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沅江市四季红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刘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12月21日,刘斌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益阳市X004河南线被大通湖区交警大队查处。2023年1月3日,大通湖区交警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3月13日,刘斌被沅江市四季红镇纪委立案审查。
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张进秋、汤楚财,新南社区支部委员刘迪贵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问题。
2023年3月1日,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张进秋、汤楚财,新南社区支部委员刘迪贵于工作日中餐期间违规饮酒。3月30日,张进秋、汤楚财、刘迪贵被沅江市南嘴镇纪委立案审查。
沅江市草尾镇民主村支部书记郭希明,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谢也、钟志斌上班时间打牌问题。
2023年2月10日,沅江市草尾镇民主村支部书记郭希明,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谢也、钟志斌上班时间在草尾镇清雅茶馆打牌。2月17日,郭希明、谢也、钟志斌被沅江市草尾镇纪委立案审查。
以上问题,反映出沅江市少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麻痹心理的情况。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沅江市纪委监委将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