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近年来查处的益阳市南县5起县管干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齐放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牟利问题。2015年至2020年,吴齐放在先后担任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其胞弟吴某伍、侄儿吴某府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单独或伙同其侄子吴某府收受巨额贿赂。吴齐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吴齐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4月,吴齐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南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童维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业务并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至2021年,童维在先后担任南县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内,为段某、段某国等人提供帮助,童维从中收受巨额贿赂。童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童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县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何超群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业务并收受贿赂问题。2012年至2021年,何超群在先后担任南县中医院院长、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为段某、罗某顺等人在药品集中配送,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何超群从中收受巨额贿赂。何超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何超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县审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安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承揽业务提供帮助问题。2018年11月,陈永安在担任南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姨甥杨某标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打招呼、提供帮助。陈永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陈永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方炜与县医疗保障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张军“提篮子”牟利问题。2018年至2021年,方炜伙同张军通过时任南县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某放(另案处理)打招呼,以“提篮子”的方式,在未投入资金、未参与管理的情况下,违规从工程项目中获利共计84万元。2022年7月,方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两人违纪违法所得均予以收缴。
以上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缺乏敬畏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违规帮助亲属和他人从各类工程项目中捞取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对一方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