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疫,从我做起!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益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个人防护指南》,全文如下:
一、居家隔离
(一)居家隔离的人群
对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或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单独居住,或者一套房屋内有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隔离室外放置桌凳,用于非接触式传递物品。
2.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3.房间内应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1.禁止外出。居家隔离及同住人员要服从村(社区)统一管理,严格居家,拒绝一切探视,做好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健康监测。如抗原自测阳性或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向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转运等管控措施,减少疫情在家庭传播风险。
2.减少接触。居家人员应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不共用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必须接触时保持安全距离,接触双方规范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环境消毒。居家隔离期间,对卫生间和隔离对象房间每日进行通风消毒,如共用卫生间,隔离对象每次使用后消毒1次。
4.健康监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期间每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告知村(社区),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或通过“互联网+医疗”方式及时就医,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解除条件。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在居家隔离的第6、7天核酸检测Ct值≥35时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第5天核酸检测为阴性解除隔离。
6.外出防护。居家隔离期间,如遇就医、做核酸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应急处置
(一)被通知核酸检测混管阳性,就地隔离,避免与他人接触,按照检测单位要求进行核酸采样复核,复核结果为阴性,可以解除隔离。
(二)被通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保持冷静,原地自我隔离。如为无症状或轻症,可选择居家隔离,或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如有症状加重,连续多日高烧不退,且基础性疾病加重,可联系村(社区)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三)如办公室同事或同住人员核酸检测阳性,可选择居家隔离5天,并及时报告村(社区),在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解除隔离。
三、疫苗接种
(一)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当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加强接种。
(二)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在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三)不适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主要为: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四、自我防护
(一)选择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科学规范佩戴。佩戴时应确定口罩的内外面,使用压条从中间压紧贴合鼻梁,确定口罩密闭性。取口罩时,应从耳后摘下耳带,不碰触外表面,取下的口罩扔垃圾桶内。
(二)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电梯、进入地下车库,购物、会议培训等场景,均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三)使用无接触方式收取快递,尽量户外拆包装,拆下的内外包装要及时丢弃。物品外包装和内包装可使用消毒液喷洒或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消毒后放置30分钟后再接触。不急需使用的物品,可打开包装后放置在阳台等通风处。处理快递后要及时用“流动水+洗手液”清洁洗手。
(四)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纸巾不随便乱丢。
(五)推荐使用公筷,不混用餐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尽量自备餐具。
(六)排队、付款、交谈、运动、餐馆、购物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七)对居室和办公场所每日开窗通风2-3次,保持厕所卫生,做好定期清洁和消毒。
(八)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
(九)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来源:益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