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其带至安化县中医医院进行抽血。
红网时刻益阳12月16日讯(通讯员 郭琼)2022年12月8日19时,蔡某饮酒后持C1D驾驶证驾驶粤B*****小型轿车在安化县东坪镇玉溪村G536线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行至G536线吉祥山隧道路段时被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10mg/100ml。
19时53分,民警将其带至安化县中医医院进行抽血。后经常德市广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成分定性定量分析,其乙醇浓度为103mg/100ml。
12月14日,蔡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9时,犯罪嫌疑人蔡某被一中队民警依法传唤至安化县公安局办案区接受讯问。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郭琼
编辑:田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