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会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0月24日讯(通讯员 夏正行)“一下子就减免了三万元罚款,感谢交通局对我们企业的支持。我们会记住此次教训,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涉路施工活动。”近日,某电力公司负责人收到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早些时候,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赫山区X033线和X017线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有电力施工单位在公路路肩和用地范围内挖掘公路,并违法修建了地面构筑物。现场调查询问发现,上述施工项目为某10KV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为湖南鸿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该违法涉路施工行为将面临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上,我们考虑其属于首次违法,且现场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未影响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决定不予处罚。”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局先后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等制度和规定,对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等27类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经核实后,不再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执法时,对社会敏感、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
据了解,仅今年前10个月,赫山区交通运输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已就38个违法案件做出了不予处罚决定,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减免各类罚款近200万元。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夏正行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