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3月1日讯(记者 王新凤 通讯员 吴恂)3月1日起,《益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问题将有章可循。
《办法》共5章32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并对适用范围和职能部门、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等各方责任,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车安全管理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规范。
《办法》突破了保修期满后,居民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得不到妥善处理的瓶颈。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对于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办法》针对实践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列举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五项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内实施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消防违法行为,明确将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细化和有效化解了居民住宅区管理难题,标志着益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王新凤 吴恂
编辑:邹君